昨天,記者借貸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蚌埠市出台新規預警套取、騙貸住房公積金的行為。
  據介紹,蚌埠市五河人張某,在安徽省住房公積金中心省直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近日在蚌埠市某樓盤購買了一套商品房,準備申請公積金貸款。按蚌埠市公積金貸款現行政策,省內異地繳存ARMANI人在蚌埠市購房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但必須提供省直分中心的相關證明材料。張某圖懶省事,不願去合肥蓋章,便動起歪腦筋,找人私刻省直分中心印章一枚。張某在蚌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大廳申請貸款時被工作人員識破,張某拒不承認。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張某承認自己使用了蓋了假章的證明文件,其行為屬於“使用偽造、變造事業單位的證明文件”,按照相關規定,張某受到了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人員介紹,最近一段時間,蚌埠市套取、騙貸住房公積金行為有所增加,為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有效制止騙提、騙貸情況的發生,該中心出台新規預警此類事件的發生。對於偽造或使用偽造的各類證件、票據、資料,或採取虛假購房方式騙、套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一經查實,必須退回違規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兩年內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且不受理其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並通報其所設計裝潢在單位給予相應處理;對提供虛假資料申請貸款的職工,一經查實,兩年內不受理其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蚌埠新聞網 記者 常璇)  (原標題:蚌埠出台住房公積金新規 騙貸者2年內不能申請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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